业主的工程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物业所有权
业主对其购买的住宅或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共有权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包括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等。
合理使用共有设施
业主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合理使用房屋建筑中的共享设施、共享部分及其所属物业内的公用设施和公共场地(处)。
室内装饰装修权
在相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业主有资格进行室内的装饰装修工程。
自主或委托修缮物业设施
业主有权自行安排或召集他人对物业内部的各类管道、电线、水箱等设备及其他设施展开合法的修葺维护行动,但若法规政策明确规定必须由具备专业资质的部门或机构完成施工者除外。
参与业主大会并行使投票权
业主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等。
监督物业管理
业主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表现,要求公开财务,发表意见和投诉,并在必要时强制相邻责任人履行维修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还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如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制定或修改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等。
综上所述,业主的工程权益涵盖了物业所有权、共有权、合理使用共有设施、室内装饰装修权、自主或委托修缮物业设施、参与业主大会并行使投票权、监督物业管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这些权益保障了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更好地参与和管理自己所属的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