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生产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建设准备阶段
组建项目法人
征地、拆迁
“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
组织材料、设备订货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委托工程监理
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
组织施工招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办理施工许可证等。
施工阶段
具备开工条件后,建设单位申请开工
建设工程必须具备建设条件,取得建设许可证,方可开工建设
新开工时间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首次正式开工时间确定
启动时间不开槽,正式打桩
铁路、公路、水库等土方工程开工时间为正式开工时间。
生产准备阶段
对于生产性建设项目,在其竣工投产前,建设单位应适时地组织专门班子或机构,有计划地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包括招收、培训生产人员
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
落实原材料供应
组建生产管理机构,健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竣工验收阶段
工程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步骤
也是建设项目转入生产和使用的标志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项目正式投入使用。
考核评价阶段
建设项目后评价是工程项目竣工投产、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在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活动
是固定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
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阶段
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正式投入使用或交付使用。
这些阶段共同构成了工程从前期准备到后期评价的全过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完成。建议在实际项目中,各阶段应严格按照计划和规范执行,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