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安全警示牌设立奖励
为鼓励施工队伍自觉守法、守规、守纪,树立文明施工形象,项目部每个月评选并颁发“安全警示牌设立奖励”。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
项目部根据个人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出色表现及特殊贡献,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并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
项目部根据团队的整体安全表现及安全绩效,设立“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取得显著安全成绩的团队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安全技能竞赛奖励
定期组织安全技能竞赛,对获奖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安全示范工程奖
项目部每年评选一次安全示范工程,对取得该项荣誉的项目给予表彰,同时奖励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团队。
优秀施工企业奖
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过一起以上事故的施工企业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项目总投资的1%。
安全示范工地奖
对在施工过程中积极推行安全管理措施,无重安全事故发生,达到良好的施工管理水平的工地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1%。
安全先进单位奖
对在施工过程中积极推行安全管理措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且没有发生过一起以上事故的施工企业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其本年度施工合同总金额的2%。
优秀安全生产检查员奖
对在安全生产检查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积极参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员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2000元。
安全施工技术能手奖
对于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技术熟练、安全施工管理水平高的工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2000元。
安全生产追责罚款
对发生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施工企业或者项目进行追责处罚,罚款金额为项目总投资的0.1%。
工程停工处罚
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或违规施工的项目进行停工处罚,停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每日罚款
对未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或者多次违规施工的项目进行每日罚款处罚,罚款金额为每天总投资的0.05%。
工人个人罚款
对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或有过质量安全事故的工人进行个人罚款,罚款金额为其本月工资的1%。
安全生产检查员处罚
对未按规定执行职责,或执法不公等行为的检查员进行处罚,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警告等处罚。
全年安全奖
施工队全年不发生职工因工死亡(包括机械、汽车交通死亡)事故,年职工因工负伤和重伤率分别达到考核指标以内的,给予通报表彰,并发给单位奖金十万元。发给项目负责人和主管安全工作业务部门的领导奖金各1000~2000元。
重点工程安全奖
重点工程不发生职工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单位,项目经理部发给单位一次性奖金3000元。
突出贡献奖
对于在预防事故和抢救险情中,为企业避免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集体和个人,可随时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安全文明施工奖
在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文明施工的优秀团队或个人,可以给予现金或奖品的奖励。
季度和年度考核奖励
在公司季度和年度考核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质安管理人员,给予经济奖励和精神鼓励。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奖
由深圳市建筑业协会评选,代表深圳市建筑业的最高标准,是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最具代表性的奖项之一。
这些奖项旨在鼓励施工企业和项目团队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更多贡献,同时通过惩罚措施来强化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