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砌体工程中,主要应参照以下规范:
GB 55007-2021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该规范是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必须严格执行。
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砌体结构设计,包括承重及非承重墙、柱和基础等砌体结构。
规范内容包括基本规定、材料、设计、施工及验收、维护与拆除等方面。
GB 50203-201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原规范同时废止。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砌筑砂浆、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石砌体工程、配筋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子分部工程验收。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导读
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证明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资料,如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型式检测报告。
工程施工前,应编制相关事宜的施工方案,以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
砌体结构应以基准控制点为标准确定标高、轴线。
砌筑基础构件时,为保证偏差在允许范围内,应校核放线尺寸。
砌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质量控制等级应分为三级,分别为A、B、C三级。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四要素包括:现场质量管理、砂浆、混凝土强度、砌筑工人技术水平。
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内容
材料要求:砖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施工工程质量控制:砌筑砂浆搅拌后的稠度以60~80mm为宜,砌筑砂浆应按要求随机取样,留置试块送实验室做抗压强度试验。
砌体结构工程验收规范
横平竖直。
砂浆饱满(达80%以上)。
上下错缝(搭接不小于1/4)。
接槎可靠(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地震区不得留直槎,并加设拉结筋。
灰缝厚度要求控制在8~12㎜为宜。
每日的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8米,雨天施工不宜超过1.2米。
这些规范共同构成了砌体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确保工程按照规范要求执行,以保障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在实际工程中,应严格执行这些规范,并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及时查阅相关规范以获得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