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招标过程中,存在多种乱象,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还可能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工程招标乱象:
非法挂靠揽工程
小公司或农民包工队通过不正当手段挂靠在大的施工单位,获取资质后承揽工程业务。
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为收取管理费或分得一定的工程量,将资质借与他人获利。
肢解项目分利益
招标单位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将意向的中标单位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并商定由中标单位支付其他投标单位一定数额的“赔标费”。
多头挂靠搞围标
一家施工单位挂靠数家参加投标,通过编制不同的投标方案拦网围标,排挤其他投标人。
低中高算搞诈标
投标人与招标人采取欺诈方式,在招标中附加苛刻条件或用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施工中通过变更工程量、多算工程量或材料人工费等手段提高决算价格获利。
违法分包牟暴利
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私下约定,将利润较大的部分收回另行分包,并以此作为投标的门槛。中标单位违法将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中牟取暴利。
程序不规范,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
工程不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先建后招,虚假招标。或在资金未到位或设计不成熟的情况下开始招标,造成工程质量无法保证、工期延长甚至停工。
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排斥潜在投标人
设置保护本行业及区域内企业的投标条件,如要求在本地区设置售后服务场所;货物招标指定唯一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要求特定品牌、商标,指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不高
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差,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漏项太多。招标控制价偏高,超概算或与市场价相背离。评标办法不合理,导致出现高价中标和无实力投标人中标现象。
串通投标
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之间、投标人和招标代理之间串通,相互之间就招标投标有关事项达成私下协议,使特定投标人中标,谋取不正当利益。
招标代理执业不规范
存在挂靠资质、业务人员更换频繁、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等问题。在服务质量上,存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不合规、清标过程流于形式、应废标未废标、合同签订不合规等问题。
用招标书赚钱、保证金谋息
招标单位发招标书,投标单位需要支付高额的工本费,中标与否一概不退。有的地方规定,投标企业要先交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保证金才能投标,且保证金一压至少半年多。
设坎收费、押巨额保证金
企业在投标中知道有的招标单位设费用圈套,但为了中标也只得进去,一个项目所花的各种关系费越来越高。有的招标单位要求企业交纳超过30%的巨额保证金参加投标。
工程有中介才运作
投标单位要通过工程中介才能与业主接洽,没有中介运作,就无法获悉有价值的信息,无法准备出评委满意的标书,无法报出接近标底的报价。
订立阴阳合同
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之间存在阴阳合同,表面合同符合规定,实际执行中却有另一套条款,损害了投标人的利益。
虚假标书、恶意串标
有些企业提交虚假的标书,夸大业绩、提供伪造的文件。有些企业之间互相勾结,操纵投标价格或结果。
转包或违法分包
未经允许擅自将承包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此行为会受到合同金额一定比例的罚款。
超范围经营、泄露商业秘密
超出企业资质等级或经营范围参与投标。非法获取、使用或泄露他人商业秘密,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或民事赔偿。
伪造、变造证件、行贿受贿
制作或更改假证件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将直接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金钱或其他利益交换以谋取中标优势。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