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临时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临时设施
临时生活及居住房屋(如职工家属房屋、探亲房屋等)。
文化福利及公用房屋(如广播室、文体活动室等)。
生产、办公房屋(如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及库房、加工厂、钢筋加发电站、变电站、空压机站、停机棚等)。
工地范围内的临时工作便道(包括汽车、畜力车、人力车道、人行便道等)。
临时用水、用电的水管支线和电线支线。
临时构筑物(如水井、水塔等)及其他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工程
临时轨道铺设。
临时便道。
临时便桥。
临时电力和电讯线路。
临时码头。
其他大型临时工程。
其他相关设施
施工围挡与安全设施(如施工区域的围挡、安全网、警示标志、照明等)。
服务区、取弃土场、物料堆场等,这些通常在工程结束后需要进行恢复和整治。
临时工程的特点是公路工程建成后,应全部拆除,并恢复原来的生态面貌。这些工程内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可以逐项列入工程造价内,并作为单独计量支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