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工程包括以下内容:
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
以洁净煤、石油焦、天然气、可燃性气体为燃料及原料的改造工程。
发展混合动力汽车、燃气汽车、醇类燃料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太阳能汽车等清洁汽车。
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
更新改造低效工业锅炉,建设区域锅炉专用煤集中配送加工中心。
淘汰落后工业窑炉,对现有工业窑炉进行综合节能改造。
区域热电联产工程
建设采暖供热为主热电联产和工业热电联产,分布式热电联产和热电冷联供。
以及低热值燃料和秸杆等综合利用示范热电厂。
余热余压利用工程
在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改造和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压差发电、副产可燃气体和低热值气体回收利用等装置和设备。
电机系统节能工程
更新改造低效电动机,对大中型变工况电机系统进行调速改造,对电机系统被拖动设备进行节能改造。
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对炼油、乙烯、合成氨、钢铁企业进行系统节能改造。
建筑节能工程
新建建筑全面严格执行50%节能标准,4个直辖市和北方严寒、寒冷地区实施新建建筑节能65%的标准。
建设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对现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进行城市级示范改造,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材产业化。
绿色照明工程
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节能灯生产线技术改造,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
政府机构节能工程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综合电效改造,新建建筑节能评审和全过程监控,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省级节能监测(监察)中心节能监测仪器和设备更新改造,组织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等。
这些工程涵盖了从能源生产、使用到消费的各个环节,旨在通过技术创新和系统优化,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和减少能源浪费,从而促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