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工程预付款:

这是在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主要用于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前期准备工作。

工程进度款:

这是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进度款的支付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

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

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工程结算款:

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

工程质量保证金:

这是一笔在工程竣工后,发包人预留的用于保证工程质量的款项,通常为合同金额的5%左右。在工程竣工一定期限后(如1年或2年),如未发现质量问题,则保证金将全额退还给承包人。

这些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工程款的主体,确保了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各个阶段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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