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腐败的表现形式多样,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腐败表现:
劳务协作队伍选择违规
个别领导干部利用权力,将工程分包给亲属或特殊关系的劳务队伍,从中收受贿赂,或与包工头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
劳务协作队伍管理违规
项目管理人员在验工、计量、结算等环节虚报工程量、工时、材料费,收受贿赂,损公肥私。
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管理违规
个别领导插手大宗物资招标采购、设备租赁、废旧物资处置等敏感领域,不按程序办事,收取回扣、贪污受贿。
资金使用管理违规
项目私设“小金库”,利用业务招待费私款公报,滥发奖金,假公济私;勤俭节约意识淡漠,管理不严,铺张浪费。
工程发、承包环节腐败
承包方为了揽业务,拉关系走后门,送红包贿赂发包方实权人物,或通过上级负责人“批条子”、“打招呼”揽工程。
少数承包人揽到工程后,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另一承包人,层层转包,从中渔利。
工程施工、验收、预决算环节违纪
施工单位以小恩小惠收买建设方施工员,默许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允许施工方不按规定选取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从事工程建设。
允许施工方不按规进行交工验收而将工程交付使用,甚至将不合格工程评为合格工程。
征地拆迁弄虚作假
征地干部不认真核对征地数据,收受贿赂,相互勾结骗取征地款。
村干部虚报青苗补偿款或私分征地款。
村民借工程建设之机抢种抢建以求获赔。
新型犯罪增长快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呈现窝案串案严重、大案要案频发、作案方式隐蔽等特点。
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问题,如个人专断定调子、明来暗往铺路子、假公济私批条子等。
规避招标
应招不招,故意拆分项目,化整为零,逃避招标。
以邀请招标取代公开招标,限制、排斥其他建筑企业参与投标。
明招暗定
利用资格预审定制条件,排斥其他投标人。
虚假招标,内定施工单位,进行象征性招标。
控制评标
泄露标底,干预评标过程,左右评标结果。
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施工单位串通,操纵评标结果。
投标人与招标人、评委串通,进行不正当交易。
这些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工程质量和效率。因此,必须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加大惩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