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程涉及的监管部门包括:
发展改革部门:
负责项目的前期审批和规划。
国土局:
在工程用地和矿产压覆方面进行管理。
规划局:
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审批。
建设局(或建委):
负责工程的建设过程,包括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环保局:
对工程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监管。
行政执法局(或城管局):
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
建工局 (有些地方可能不存在,职责可能由建设局承担):负责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公共事业局
(有些地方不存在):涉及园林绿化、市政配套等方面,如污水、雨水、燃气、电信、网络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水利局:
负责工程用地范围内水域的管理。
交通局:
负责与项目区域相邻的道路和交通设施。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及综合管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轨道交通等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排水等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林业园林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业园林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气象等相关部门: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建议:
项目在前期阶段应重点与发展改革部门、国土局和规划局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符合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
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等应密切合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处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涉及专业工程(如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时,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分别负责相关工程的监督管理。
综合性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