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程包括以下内容:
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
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
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
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高空作业工程以及核工程。
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
这些特殊工程因其特殊性质或规模,在建设过程中需要遵循更为严格的安全和消防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