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廉租住房:
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
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
限价商品住房:
又称“两限房”,指“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住房。
棚户区改造:
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和煤矿棚户区等。
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
针对农村地区的危房进行改造,并为游牧民提供定居工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对城镇中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居住环境和设施。
这些安居工程旨在解决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提升整体居住条件。建议关注当地具体政策,了解申请条件和实施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