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施工现场准备
包括通路、通水、通电、通信,乃至通气、通热,以及施工场地平整,各种施工和生活设施的建设等。
土木建筑工程
涉及房屋、市政、交通、水利水电、铁路等永久性的土木建筑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装饰工程、道路工程、构筑物工程等。
设备安装工程
包括机械、化工、冶金、电气、自动化仪表、给排水等设备和管线安装,计算机网络、通信、消防、声像系统以及检测、监控系统的安装等。
基础设施项目
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公用事业项目
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体育、旅游等项目;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
包括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涉及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进行的项目。
这些范围涵盖了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到监理以及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的各个环节。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