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拆除和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拆除等。
限额以下的水利、交通、电力、通信、油气、园林绿化、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程。
限额以下的各类地下管线施工工程。
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住宅类房屋装饰装修、改造和维修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改造和维修工程。
经批准的临时建筑,即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应当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限额以下的既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维护等建设工程。
限额以下的农村在建房屋。
住宅小区、商业等加装电梯工程。
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改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这些工程根据投资额和建筑面积的不同,被划分为小型,无需办理或可以简化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流程。建议在实际工程中,相关企业和人员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工程的合法合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