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工程勘察合同:
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
设计合同:
包括初步设计合同和施工设计合同。初步设计合同为项目决策提供可行性资料,施工设计合同为具体施工设计达成协议。
施工合同:
主要包括建筑和安装两方面内容,建筑是指对工程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等设施的装配。
总承包合同:
承包人负责整个建设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
分包合同:
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完成。
勘察设计合同:
专门用于约定勘察、设计工作的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总价在合同签订后固定不变,不因工程量增减或材料价格波动而调整。
固定单价合同:
合同单价固定,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计算。
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款可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政策调整等因素进行调整。
预付款合同:
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向承包人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
进度款合同:
根据项目进度分期支付款项。
结算款合同: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结算报告支付尾款。
这些合同类型和内容构成了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法律框架,确保了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