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物的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保养维护工程
针对文物的轻微损害进行日常性、季节性的养护工作,以保持文物的完好状态。
抢险加固工程
当文物突发严重危险时,由于时间、技术、经费等条件的限制,不能进行彻底修缮,而采取具有可逆性的临时抢险加固措施。
修缮工程
为保护文物本体所必需的结构加固处理和维修,包括结合结构加固而进行的局部复原工程。
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
为保护文物而附加的安全防护设施工程,以增强文物的安全性。
迁移工程
因保护工作特别需要,并无其他更为有效的手段时,采取的将文物整体或局部搬迁、异地保护的工程。
这些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以全面地保存和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