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工程签证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设计修改变更通知
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针对原设计所进行的修改和变更。这类签证在造价中介机构审价时较为信任,有些公司还要求设计变更必须重新办理签证,不能直接作为费用结算的依据。
现场经济签证
由乙方提出的,针对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出现的问题和与原施工内容、方法出入的,以及额外的零工或材料二次倒运等,经甲方(或监理)、设计单位同意后作为调价依据。这类签证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现场签证和定额计价的现场签证。
工程联系单
联系单,甲方、乙方、丙方都可以使用,作为工程参与各方联系工作事宜使用。常见的有设计联系单和工程联系单两种,其较其他指令形式缓和,易于被对方接受。
洽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设计单位(或甲方通过设计单位)对原设计修改或补充的设计文件,洽商一般均伴随费用发生。
技术要求签证
当技术要求与合同规定不符时,需提出技术要求变更方案,并进行审核和确认。
材料型号签证
当材料型号与合同规定不符时,需提出材料型号变更方案,并进行审核和确认。
施工工艺签证
当施工工艺与合同规定不符时,需提出施工工艺变更方案,并进行审核和确认。
其他签证
如进度计划、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签证。
工程经济签证
施工过程中由于场地、环境、业主要求、合同缺陷、违约、设计变更或施工图错误等,造成经济损失方面的签证。
工程技术签证
主要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的临时修改,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一般应组织论证,重大变化应征得设计人员同意。
工程工期签证
主要是在实施过程中因主要材料、设备进退场时间及业主等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延误的签证。
工程隐蔽签证
涉及隐蔽工程的签证。
零星用工、零星工程、临时设施增补项目、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
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这些签证形式在施工过程中各有其特定的用途和重要性,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填写,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和费用结算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