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发包人知情权:
发包人若知晓转包,则不能请求确认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转包合同无效。
结算限制:
发包不得突破相对性直接与实际施工人结算。
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转包违约,承包人要求按合同结算没有法律依据的,双方应当按实际施工人资质等级按实结算。工程款利息作为派生物可获得支持。
停窝工损失: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损失,承包人可以主张,但实际施工人无权向发包人主张。
优先受偿权:
为有效合同的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管理费:
承包人主张管理费没有法律依据,已经获得的,应当收缴。
配合费:
发包人将部分工程甩项给其它单位,承包人所产生的配合费可以主张。
转包范围:
转包的范围只限于工程主体结构之外的施工;并且分包人不得再转包。
合同约定:
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是否允许承包人转包非主体结构的施工及转包的条件,以减少纠纷。
合同条款:
签建筑工程转包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明确合同价款、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等。
结算资料审核:
转包合同中应详细规定结算资料的审核流程、审核标准及双方责任,明确承包人对结算资料真实合理性负责。
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明确违约责任条款,对承包人未按时审核结算资料、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等违约行为设定相应的违约金、利息等责任。同时,约定纠纷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合同履行监督:
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应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召开协调会,了解工程进度、结算资料准备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区分转包与分包:
注意转包和分包的区别,承包人是否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以及承包人是否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是区分工程分包与工程转包的关键所在。
通过以上注意事项,可以有效降低工程转包过程中的风险,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保障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