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规划部门认可文件:
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在哪里。
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提供复印件,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在哪里。
公安消防部门认可的文件:
如果设计有消防要求,则提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
环保部门认可的文件:
如果设计有环保要求,则提供《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原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即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联系单》(原件)。
工程概况表:
详细记录工程的基本情况。
工程竣工总结:
总结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和成果。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记录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核查工程质量控制的相关资料。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情况。
竣工图:
反映工程最终建设情况的图纸。
竣工验收备案表:
用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概况:
详细描述工程的基本情况。
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验收的文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证明工程已经通过验收的文件。
整改通知书: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发出的整改通知。
整改完成报告书:
整改完成后的报告书。
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的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对工程质量进行总体评估的报告。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文件。
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涉及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确保工程在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的解决。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此外,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建议:在准备工程竣工验收材料时,应详细检查每一项文件是否齐全,并确保所有文件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