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用地是哪些部门负责

工程用地主要涉及以下部门的管理:

发改部门(发改局、发改委):

负责建筑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和核准工作。

国土局(国土资源局):

负责用地审批、土地征收、矿产压覆等相关工作。

规划局:

负责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和选址工作。

建设局(建委):

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

环保局:

负责建筑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工作。

行政执法局(城管局):

负责建筑工程的行政执法和监管工作。

建工局:

有些地方没有设立建工局,但在有设立的情况下,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

此外,对于临时用地,由各县、市(区)协调指挥部会同国土、林业部门负责提供和管理。

综上所述,工程用地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发改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和审批。

国土局:负责用地审批和土地管理。

规划局:负责项目规划和选址。

建设局:负责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

环保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

行政执法局:负责施工现场的行政执法和监管。

建工局:在一些地方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视具体设立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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