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防雷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雷电感应防护
针对对雷电有感应的设备和线缆,如通信线路、传感器设备等。
直接雷击防护
主要针对建筑物、桥梁、高架路、铁塔等大型工程设施,以及开放式场所。
经济防雷
针对的是人员伤亡风险较小的建筑物和普通家庭,如住宅小区、商业楼宇和小型工厂等。
静电防护
无论是仓库中储存可燃或易爆物品,还是在医院手术室中使用静电散发产品,静电都有可能引起危险。
此外,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建筑物防雷还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人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具有0区或2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国家级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的建筑物。
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这些分类旨在根据不同的建筑物类型和雷电风险,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以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