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部在其运作期间,曾经设立过多个下属机构和部门,这些机构涵盖了材料、设计、施工、供应运输、技术情报、城市建设、科学技术、教育、计划统计、劳动工资、科研等多个方面。具体到建筑工程部的组成部分,可以总结如下:

材料总局:

负责建筑材料的管理和供应。

设计总局:

负责建筑工程的设计工作。

施工管理局:

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

供应运输局:

负责建筑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运输。

技术情报局:

负责技术情报的收集和分析。

城市建设局:

负责城市建设的规划和实施。

科学技术局:

负责建筑科技的研究和发展。

教育局:

负责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

计划统计司:

负责工程项目的计划制定和统计工作。

劳动工资司:

负责劳动工资的管理。

建筑科学研究院:

进行建筑科学的研究。

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研究建筑材料。

综合勘察院:

负责工程勘察工作。

给水排水设计院:

负责给水排水工程的设计。

水泥研究院:

研究水泥及相关建筑材料。

玻璃陶瓷研究院:

研究玻璃陶瓷及相关建筑材料。

非金属矿工业管理局:

管理非金属矿工业。

玻璃陶瓷工业管理局:

管理玻璃陶瓷工业。

新材料及地方建筑材料工业管理局:

管理新材料和地方建筑材料工业。

此外,建筑工程部在组织结构上可能还包括以下部门:

工程技术部:

负责工程技术的管理和指导。

安全质量部:

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

计划财务部:

负责工程项目的计划、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

物资设备部:

负责物资设备的采购和管理。

办公室:

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和接待工作。

试验室:

负责工程试验和检测工作。

生产安全部:

负责生产安排和安全管理。

技术质量部:

负责施工技术和质量控制。

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力平衡。

财务部:

负责财务管理。

经营管理部:

负责施工项目的预算管理和工程款回收。

开发部:

负责生产任务的开发和招投标工作。

后勤保卫部:

负责后勤保障及治安、消防、保卫工作。

这些部门和机构的设置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高效、安全和规范进行。不过,具体部门的设置和职责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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