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部在其运作期间,曾经设立过多个下属机构和部门,这些机构涵盖了材料、设计、施工、供应运输、技术情报、城市建设、科学技术、教育、计划统计、劳动工资、科研等多个方面。具体到建筑工程部的组成部分,可以总结如下:
材料总局:
负责建筑材料的管理和供应。
设计总局:
负责建筑工程的设计工作。
施工管理局:
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
供应运输局:
负责建筑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运输。
技术情报局:
负责技术情报的收集和分析。
城市建设局:
负责城市建设的规划和实施。
科学技术局:
负责建筑科技的研究和发展。
教育局:
负责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
计划统计司:
负责工程项目的计划制定和统计工作。
劳动工资司:
负责劳动工资的管理。
建筑科学研究院:
进行建筑科学的研究。
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研究建筑材料。
综合勘察院:
负责工程勘察工作。
给水排水设计院:
负责给水排水工程的设计。
水泥研究院:
研究水泥及相关建筑材料。
玻璃陶瓷研究院:
研究玻璃陶瓷及相关建筑材料。
非金属矿工业管理局:
管理非金属矿工业。
玻璃陶瓷工业管理局:
管理玻璃陶瓷工业。
新材料及地方建筑材料工业管理局:
管理新材料和地方建筑材料工业。
此外,建筑工程部在组织结构上可能还包括以下部门:
工程技术部:
负责工程技术的管理和指导。
安全质量部:
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
计划财务部:
负责工程项目的计划、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
物资设备部:
负责物资设备的采购和管理。
办公室:
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和接待工作。
试验室:
负责工程试验和检测工作。
生产安全部:
负责生产安排和安全管理。
技术质量部:
负责施工技术和质量控制。
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力平衡。
财务部:
负责财务管理。
经营管理部:
负责施工项目的预算管理和工程款回收。
开发部:
负责生产任务的开发和招投标工作。
后勤保卫部:
负责后勤保障及治安、消防、保卫工作。
这些部门和机构的设置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高效、安全和规范进行。不过,具体部门的设置和职责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