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索赔有哪些特征

工程索赔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索赔具有双向性

索赔不仅限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索赔以实际损失或权利损害为前提

只有在发生非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一方才能向对方提出索赔。

索赔是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索赔行为需要经过对方的确认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未确认之前索赔行为不具有约束力。

索赔的目的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索赔是在正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合理的偿付或时间补偿,以弥补因对方责任造成的实际损失或权利损害。

索赔程序有专门规定

索赔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标准,以确保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可以进行反索赔

业主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即反索赔。

这些特点共同构成了工程索赔的基本框架,帮助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理运用索赔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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