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纠纷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这种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数额可以确定,主要原因是发包方无故拖欠工程款,可能由于无力支付或有支付能力而不支付。承包方可以通过优先受偿权和财产保全等方式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这类纠纷主要涉及承包方制作的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后,发包方不予答复或认可而引发的纠纷。承包方可以通过邮寄竣工结算报告并公证邮寄行为来解决问题,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可结算报告,应依法支付工程款。
关于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分包程序上存在违法性,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引发纠纷。可以通过实际施工人的诉权进行解决,或者根据发包方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或投入使用的实际情况要求支付工程款。
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时对材料品质的要求或承诺,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影响,承包方采用合同外的其他建材而引起的结算纠纷。
质保金纠纷:
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争议,可能涉及质保金的支付条件和时间等问题。
合同瑕疵纠纷:
因工程合同中的瑕疵,如条款不明确、存在漏洞等,导致的工程款支付问题。
工期延误纠纷:
因工期延误导致的工程款支付问题,可能涉及违约责任、赔偿等。
工程量纷争:
与工程合同生效后的工程量增加有关,可能由于记录、处理、交流不及时导致发包商提出质疑。
竣工决算时间的争议:
承包方认为工程已竣工,而发包方以工程未完全竣工为由拒绝接收决算报告,从而引发纠纷。
合同违约的争议:
包括承包方逾期竣工、发包方未能提供施工条件、设计变更、未按进度支付工程款、材料供应不及时等情形,最终影响工程款的结算。
材料价格市场波动的问题:
由于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如钢材、涂料等价格上涨幅度超出预算,未与发包单位协商一致而引发的纠纷。
这些纠纷类型在处理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和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建议承包方和发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尽可能明确各项条款,以减少后期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