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前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项目立项申请与批复
建设单位向当地发改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
发改部门出具项目立项的批复。
勘察与设计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项目勘察,并签订勘察合同。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并签订设计合同。
获得初设批复后,进行正式设计。
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并签订审查合同。
规划与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单位(建设局或规划局)办理项目规划手续。
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单位办理项目监督手续。
消防审查
建设单位向当地消防管理单位办理消防审查手续。
招投标与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企业。
办理安全条件备案手续(施工单位)。
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
施工准备
委托工程实验检测单位。
开工建设。
施工单位需办理的手续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
国家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
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企业法人代码书。
质量体系认证书。
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资质证书。
工程预标书、工程中标价明细表。
工程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
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及上岗证复印件。
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复核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其他相关手续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
图纸会审纪要。
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
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授权书。
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
建议:
建设单位应提前规划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手续和文件,确保项目顺利开工。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各项手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规性。
建议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解决手续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