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以下工程被认定为危大工程: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础开挖深度大于5m,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开挖面之上的工程。
土石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开挖工程。
模板工程
包括工具式模板工程(如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和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起重吊装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脚手架工程
高度超过24m落地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拆卸平台。
拆除、爆破工程
各类建筑物拆除、爆破工程。
其他类工程
预应力张拉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工程;6m深度以上边坡工程;大江大河导流、截流工程。
隧道工程
各类盾构、管片隧道;桩基工程;地基处理、深基坑处理工程。
隧道开挖与支护工程
隧道开挖时需要注意土质的稳定性和岩层的坚固程度,以防止土方坍塌和岩石滑坡等意外发生;支护结构的建设要符合设计要求,并采用适当的材料和工艺,确保隧道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隧道照明与通风工程
隧道内部的照明系统应具备足够的亮度和可靠性,确保驾驶员能够清晰地看到道路和交通标志;隧道通风系统要能提供足够的新鲜空气,并能有效排除排烟和有害气体,以保证隧道内空气的质量和安全。
隧道消防与应急救援工程
隧道内应设置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进行灭火和救援;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隧道内紧急疏散的路线和方法,以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隧道泵站及排水工程
隧道泵站应设置可靠的泵机设备,以保证排水系统的正常工作和排水能力;排水系统的管道及排水孔的设计和施工要合理,以防止水位上升对隧道造成危害。
这些工程因其规模、技术要求和施工环境的高风险性,被认定为危大工程,需要采取更为严格的安全管理和施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