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按战时使用功能分类和按构筑形式分类如下:

按战时使用功能分类

指挥通信工程:包括各级人防指挥所及其通信、电源、水源等配套工程。

医疗救护工程:包括战时提供医疗救护的地下中心医院、地下急救医院、医疗救护点等。

防空专业队工程:包括各级抢险抢修、救护、消防、防化、通信、运输、治安专业队工程及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

人员掩蔽工程:包括各级党政军机关,以及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的掩蔽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分为一等人员掩蔽所和二等人员掩蔽所。

其他配套工程:包括地下医院、各类仓库、生产车间、疏散机动干道、连接通道、区域性电站、供水站、核化监测站、音响警报站等。

按构筑形式分类

地道工程:大部分主体地面低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平地。

坑道工程:大部分主体地面高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山地或丘陵地。

堆积式工程:大部分结构在原地表以上且被回填物覆盖的工程。

掘开式工程: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结构处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包括单建式工程和附建式工程。单建式工程上部一般没有直接相联的建筑物;附建式工程上部有坚固的楼房,亦称防空地下室。

这些分类方式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人防工程的不同类型及其在战时和战后的不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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