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用语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变更定义
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监理人根据工程需要,下达指令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的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变。
设计变更文件报审
项目法人在报审设计变更文件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设计变更说明;
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图纸及原设计相应图纸;
工程量、投资变化对照清单和分项概、预算文件。
设计变更文件审批
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批应当在20日内完成。
无正当理由,超过审批时间未对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查予以答复的,视为同意。
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审批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工程变更过程规范、透明,并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并确保审批过程及时进行,以维护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