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项目立项
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
规划许可
提交申请,确保道路建设符合城乡规划。
取得规划许可证。
用地审批
办理用地审批,获得土地使用权。
可能涉及征地、划拨或出让等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
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
确保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通过审查。
施工许可证
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
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
其他审批
涉及交通、水利、林业等部门的审批。
根据具体情况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前的各项准备
获取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签订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办理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完成质量监督登记和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工作方案。
准备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施工图会审记录。
获得监理或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提交开工报告。
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登记。
记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和技术交底。
完成测量定位记录。
相关公示和听证
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保障。
道路开挖手续
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提供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提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提供资金证明。
提供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
经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以上手续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办理,确保道路工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