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综合工程是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城市道路工程:
包括城市道路(不含快速路)和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供水工程:
包括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以及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和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排水工程:
涉及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燃气工程:
包括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和调压站,以及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热力工程:
包括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电力工程:
涉及电力线路(包括电力电缆和架空电线)、电讯线路(包括通讯电缆和光缆、广播电视线路)等。
通信工程:
包括通信电缆和光缆等。
照明工程:
涉及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和路灯等。
绿化工程:
包括城市绿化、园林景观等。
环境卫生工程:
包括城市垃圾处理、环境卫生设施等。
轨道交通工程:
包括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设施。
地下交通工程:
包括地下过街通道、地下停车场等。
这些工程类别涵盖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多个方面,旨在提供高效、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