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行业的主要模式包括:
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 (DBB模式)
也称为设计-招标-建造模式。
是国际上最为通用的模式,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及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
CM模式
又称阶段发包方式。
业主在项目开始阶段雇用施工经验丰富的咨询人员即CM经理,参与到项目中来,负责对设计和施工整个过程的管理。
这种模式打破了传统待设计图纸完成后才进行招标建设的连续建设生产方式。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称为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
在项目决策阶段之后,从设计开始,经过招标,授权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设计、采购及建造进行总承包。
EPC模式有许多种衍生和组合,比如EP+C、E+P+C、EPCm、EPCs、EPCa等。
优点包括:业主将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与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减少协调工作量,设计变更少,工期比较短。
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被称为项目管理承包。
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以及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进行全面管理。
PMC模式体现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分离,施工图设计进入到技术竞争领域,只有初步设计是通过PMC完成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由一个承包商承担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全部工作,由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全过程。
设计施工分包模式
设计和施工分开,由不同的承包商承担各自的工作,并由业主或总承包商协调管理。
设计施工采购模式
设计和施工分开,但承包商是通过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的。
施工总承包模式
承包商仅负责项目的施工任务,通常不涉及设计工作。
PPP模式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
BOT模式
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移交。
政府将某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私人机构),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的经营模式。
BT模式
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
承包商负责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并在项目完成后将其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平行承发包模式
项目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的任务分解后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并分别和各个承包商签订合同。各个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他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接受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的协调和监督。
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
业主在项目立项后,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任务一次性地发包给一个工程项目承包公司,由其负责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采购的全部工作,最后向业主交出一个达到动用条件的工程项目。业主和工程承包商签订一份承包合同,称为“交钥匙”、“统包”或“一揽子”合同。
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
业主将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一个设计承包单位和一个施工承包单位,并分别与设计和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它是处于工程项目总承包和平行承包之间的一种承包模式。
联合体承包模式
由多家工程承包公司为了承包某项工程而组成的一次性组织机构。联合体的组建一般遵循一定的原则。
这些模式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项目类型和需求。在选择合适的工程模式时,需要综合考虑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业主的需求、风险分配以及资源可用性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