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
已经退休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公务员不能参加职称评审。
刑事处罚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正在立案审查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立案审查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含不定档次)的当年不得参加评审,具体延迟申报年限根据考核结果而定。
个人缴纳社保的人员:
个人缴纳社保保险一般只有三险,而申报职称需要的是五险都有的情况下。
单位没有相应资质或营业范围不含工程类服务的人员:
例如,甲方单位人员不能申报建筑设计类职称,只能申报工程管理这样的职称。
人力资源公司上班的人员:
因为人力资源公司的营业范围通常不会涉及工程类服务,所以这类人员不能申报工程师职称。
特殊单位人员:
如中央企业及军队单位(含下属单位、劳务派遣人员)不能直接从任何评委会申报职称,需要单位同意申报到省级相关评委会。
职称材料作假的人员:
有职称材料作假记录的人员,在3-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职称。
建议相关人员在申报工程师职称时,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评审条件,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