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工程款有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包括以下几项:

人工费:

即施工人的报酬。

材料费:

承包人为建设工程购买材料所支付的费用。

工机具使用费:

承包人使用施工机械和工具所支付的费用。

企业管理费:

承包人管理工程所支付的费用。

利润:

承包人从建设工程中获得的利润。

规费和税金:

建设工程所需支付的相关规费和税金。

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设工程的总费用。

其他项目费:

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这些费用适用于各种可以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并且权利主体仅限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承包人只能就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发包人未支付的工程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

此外,破产程序中职工工资也具有优先受偿权,但这是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清偿的,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制度。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承包人在行使优先受偿权时,应确保满足相关条件,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