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上,属于进项税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分包工程支出
专业分包:进项抵扣税率为11%。
劳务分包(清包工除外):进项抵扣税率为11%。
清包工(分包方采取简易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3%。
清包工(分包方采取一般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11%。
工程物资
工程材料物资种类繁多,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税率也不尽相同,一般材料物资适用税率为17%,但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木材及竹木制品:进项抵扣税率为13%或17%。
初次生产农产品的原木和原竹:取得的发票可能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适用税率为13%。
机械使用费
购进机械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临时设施费
购进临时设施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水电费等
购进水电等费用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其他相关费用
购进原材料或所销售的商品的进项税。
购进原材料(商品)和销售商品时的运费计提的进项税。
生产或销售商品时所消耗的燃料的进项税。
生产或销售商品时所接受的劳务的进项税,如维修费、安装费的进项税。
购入固定资产(不包括不动产)的进项税。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此外,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以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及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仔细区分各项费用是否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并确保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合规抵扣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