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有以下要求:
施工前准备
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对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对拟拆除物的实际状况、周边环境、防护措施、人员清场、施工机具及人员培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
施工过程中
先切断电源、水源和气源,再拆除设备管线设施及主体结构。主体结构拆除宜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及附属设施,再拆除承重结构。
不得立体交叉作业。
对拟拆除物的稳定状态进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时必须停止作业。
对局部拆除影响结构安全的,应先加固后再拆除。
拆除地下物时,应采取保证基坑边坡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与稳定的措施。
机械拆除
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先拆除非承重构件,再拆除承重构件。
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适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
高处作业拆除时,必须采用起重机及时吊下大尺寸构件或沉重材料,拆卸下来的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且应对第一吊进行试吊作业,施工中必须保持两台起重机同步作业。
拆除钢屋架时,必须采用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取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的附属设施及挂件、护栏等。
人工拆除
楼板上严禁人员聚焦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物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用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其他要求
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建设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相关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拆除工程施工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拆除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