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工程通常指限额以下的小型建设工程,其所需手续根据工程类型、规模以及地方政策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性的小工程所需手续的概述:
报建备案手续
提交《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报建备案表》。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提供建设工程立项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提供工程项目专用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并填写专用账户承诺书。
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涉及房屋装修或修缮,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提供设计图纸和设计概算,且需建设单位盖章和设计单位盖章。
质量监督手续
对于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开工前持规划许可证、施工图、施工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许可证
根据《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其他相关手续
办理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进行消防审批、人防审批、绿化、环保审批等。
签订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等。
办理工程变更通知单和现场签证。
准备材料设备的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
办理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和审批文件。
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企业。
办理安全条件备案手续。
委托工程实验检测单位。
请注意,上述手续可能因地区和工程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和详细的手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