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工程中,以下工程不能分包:

主体结构工程:

这是建筑物的主要承重部分,包括基础、梁、柱、墙等,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不得分包给其他单位。

关键部位工程:

这些是对工程质量、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例如大型设备基础、深基坑支护等,通常也不允许分包。

合同文件中明确不得分包的工程:

即使后期报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合同文件中明确不得分包的工程也不能进行分包。

负面清单所列主体和关键性工作: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2024年版)》,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路基和路面工程中有一些具体情形不得进行施工分包,例如高度超过一定标准的桥梁上部承重结构、沉管工法施工的水中隧道的预制安装等。

以劳务合作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这被视为违法分包行为。

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

这是违法的分包行为,不得进行。

综上所述,公路工程中不能分包的工程主要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关键部位工程、合同文件中明确不得分包的工程、负面清单所列主体和关键性工作、以劳务合作名义进行的分包以及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工程。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是每一位承包人和分包单位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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