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受检标准有以下规定:
建筑工程竣工标准
屋顶和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
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各级(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以达到合格要求为准则。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检测机构资质要求
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设备安装工程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超允许偏差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优良: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基本项目中每个子项所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规定,且其中50%及其以上的处(件)达到优良标准要求,该子项即评为优良,一个分项工程所含的子项全部合格,且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子项达到优良标准者,该分项工程的基本项目即为优良,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合格的标准。
优良: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在全部达到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分项工程为优良,且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
施工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未经监理工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通过严格的验收程序和质量控制措施,保障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