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备案表三份(盖备案章后返还两份,留一份存档)。
施工合同文本原件一份。
工程量清单报价单复印件(加盖编制单位及全国注册造价师章的复印件)和电子版一套。
项目招标文件一份(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竣工验收备案表(封面)。
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
工程概况(表二)。
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表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
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这些内容可能会根据具体的工程类型、地区要求或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准备工程备案表时,仔细查阅当地建设部门的相关规定,以确保所有必要文件都已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