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项目的会计处理中,以下项目通常入账为工程物资:

原材料:

如钢筋、水泥、砂石等建筑原材料。

设备:

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设备,如电梯、发电机组等。

构件:

预制的构件,如桥梁预制件、金属结构等。

燃料:

如用于施工的燃料。

水、电力:

用于施工的能源。

其他相关物资:

根据项目需要的其他物资。

会计处理上,购入时通常计入“工程物资”科目,当这些物资用于工程建设时,再逐步转入相关的工程成本科目。例如,购入物资时的会计分录为:

```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

领用物资时的会计分录为:

```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

需要注意的是,购入的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应记入“固定资产”科目,而不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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