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坡工程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编制施工方案
边坡工程应根据安全等级、边坡环境、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支护结构类型和变形控制要求等条件编制施工方案,并采取合理、可行、有效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施工方法
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未经设计许可严禁大开挖、爆破作业。
堆载限制
不应在边坡潜在塌滑区超量堆载。
排水措施
边坡工程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应满足地下水、暴雨和施工用水等的排放要求,有条件时宜结合边坡工程的永久性排水措施进行。
支护结构施工
边坡工程开挖后应及时按设计实施支护结构施工或采取封闭措施。
信息法施工
一级边坡工程施工应采用信息法施工。
环境保护
边坡工程施工应进行水土流失、噪声及粉尘控制等的环境保护。
设计使用年限
建筑边坡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临时边坡为2年,永久边坡按50年设计。当受边坡支护结构保护的建筑物为临时或永久性时,支护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不低于上述值。
支护结构设计
支护结构及其基础的抗压、抗弯、抗剪、局部抗压承载力的计算;支护结构基础的地基承载力计算;锚杆锚固体的抗拔承载力及锚杆杆体抗拉承载力的计算;支护结构稳定性验算。
监测规定
目前,建筑边坡尚无专项监测技术标准,但在《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中规定,一级永久性边坡工程竣工后的监测时间不宜少于2年。
设计依据及原则
边坡防护工程的设计需遵循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如《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X)、《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GB50007—201X)等。设计原则包括确保边坡稳定、采用先进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并体现生态防护的思想。
坡面防护与绿化
对于易风化、剥落或有浅层崩塌、滑落及掉块等影响边坡坡面的耐久性或正常使用,或可能威胁到人身和财产安全及边坡环境保护要求的边坡,应进行坡面防护。坡面防护工程一般分为工程防护和植物防护两大类,应尽量使景观设计和环境保护相结合。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边坡工程的安全、稳定和环境保护,同时满足设计使用年限的要求。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并在必要时进行监测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