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价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预付款:

这是发包人在开工前预付给承包人的款项,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做准备,如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比例通常在合同金额的10%至30%之间。

进度款:

在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的完成情况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可能包括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或混合支付。

结算款:

也称为竣工结算款,是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剩余工程价款,不包括质保金。

质保金: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扣留的一部分款项,作为对工程质量保证的担保。

其他费用:

可能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用、专业工程费用、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此外,根据计价方法的不同,合同价可以是固定合同价(包括固定单价或总价)、可调合同价(发包人承担通货膨胀风险,承包人承担其他风险)或成本加酬金合同价(双方根据实际成本加一定比例的酬金确定合同价)。

请注意,这些组成部分可能因具体合同条款、工程性质、规模、地区以及双方协商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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