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后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工程竣工预验收
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
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书面意见。
承包商根据意见进行整改,并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最终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各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及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审阅各单位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进行全面评价,形成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整改与验收意见落实
施工单位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
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初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竣工验收之日起5工作日内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预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备案机关在验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后,签署验收备案意见并签章。
竣工清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建议:
承包商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验收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各单位在验收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及时解决验收中发现的问题。
建设单位应确保验收流程的顺利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