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金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预付款
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进度款
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进度款的支付通常与工程进度紧密相关,每完成一定阶段的工作后,承包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进度款。
结算款
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结算款是在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的款项。
质保金
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通常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质保金,用于在工程竣工后的一段时间内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和赔偿。质保金的金额通常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性质来确定。
这些内容构成了工程资金的主要部分,确保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各个阶段都能得到相应的资金支持,同时也保障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工程款的具体支付方式和比例可能会根据工程的特点、合同约定以及双方的协商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