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款是指在工程项目竣工后,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工程造价、其他应付款、相应的已付款和应扣款进行结算后达成的具体欠款数额。工程结算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竣工结算款
竣工结算款是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
结算类型
工程结算分为大结算和小结算。小结算仅针对工程造价的结算,而大结算包含小结算,同时还包含承包人可向发包人主张的所有项目应付总价款,以及发包人可据以抗辩或主张的所有已付款与应扣款。
结算内容
工程结算内容主要包括工程价款结算收入、承包人向发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的按规定应列入营业收入的各项款项。
支付阶段
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进度款是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商处理。
综上所述,工程结算款主要包括竣工结算款、预付款、进度款和质保金。竣工结算款是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剩余工程价款,计算方式为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