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包含的具体内容如下:
预付款
预付款是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
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进度款
进度款是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
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
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
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
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
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结算款
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
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
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总结:
工程款主要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预付款用于施工前的准备事项,进度款根据工程完成情况支付,结算款在工程竣工后支付(扣除质保金和已付款)。这些款项的支付方式和比例在合同中通常有明确约定,以确保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