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工程依据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符合国家标准和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满足设计和勘察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还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参与人员资格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施工单位自检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见证取样检测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批质量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重要分部工程检测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资质要求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观感质量检查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验收合格条件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各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法律和政策依据
评审工程依据还应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财政部门或相关部门出台的资金管理办法等。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规定标准,保障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并明确参与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相关各方应严格按照这些要求进行工程的质量评审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