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法规:
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工程建设标准:
包括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例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这些标准规定了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和验收程序。
工程建设合同:
包括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合同。监理机构依据这些合同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各方履行合同义务。
工程设计文件:
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设计文件是工程建设的依据,监理机构依据设计文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合同: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明确了监理单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是监理机构开展工作的直接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如《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 - 2013),规定了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要求,是监理机构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
政府文件:
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也是监理工作的依据之一,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项目计划:
包括项目的进度计划、质量计划、成本计划等。监理需要根据项目计划对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
工程变更: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工程变更也需要纳入监理的依据中,监理需要根据变更情况进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
这些依据共同构成了工程监理工作的基础,确保监理工作能够依法、科学、公正地进行,从而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