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主要的生态防护工程包括:
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
又称修造绿色万里长城活动,横跨东北西部、华北北部和西北大部分地区,包括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规划造林406.9万平方千米,目的是抵御干旱、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维护生存空间。
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工程
规划造林667万公顷,以恢复和扩大森林植被,遏制水土流失。
建设时间为1989—2015年,涉及江西、湖北、湖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10个省级行政区域单位。
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
在中国东部沿海建设,规划造林356万公顷,形成1.4万千米林带,以抗御台风和风沙等自然灾害。
建设时间为1988—2010年,范围从辽宁的鸭绿江口到广西的北仓河口。
太行山绿化工程
针对太行山区的绿化工程,旨在改善该地区的生态环境。
平原绿化工程
主要在平原地区进行绿化,提升植被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黄土高原水土保护林工程
针对黄土高原地区的水土流失问题,实施的水土保护工程。
全国防治沙漠化工程
旨在防治沙漠化,改善生态环境。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针对京津地区的风沙源进行治理,包括林业建设、草地治理、小流域治理等。
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土保持工程
主要针对首都地区的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
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
在黄土高原地区建设淤地坝,以防治水土流失。
东北黑土区和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
针对东北黑土区和珠江上游地区的水土流失进行综合防治。
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
包括东北森林屏障、北方防风固沙屏障、东部沿海防护林屏障、西部高原生态屏障、长江流域生态屏障、黄河流域生态屏障、珠江流域生态屏障、中小河流及库区生态屏障、平原农区生态屏障和城市森林生态屏障。
这些工程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