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防工程需要以下手续:
提供必要材料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行政许可申请书。
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已审定的项目总平面图。
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及社会信用代码。
审批流程
提交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
区人防办受理并审查资料,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和防护等级,并出具设计条件。
建设方根据设计条件进行初步图纸设计,并报区人防办转报市人防办进行初步设计图纸的行政审批。
市人防办批复后,开展人防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并报省人防办审图公司进行业务审批。
省人防办审图公司批复后,项目业主与省人防质监站签订质量监督方案,并将相关批复和合格的人防施工图报昭阳区人防办。
完成后需完善材料,包括人防工程投资计划书、设计合同、施工单位资质、监理单位资质、监理合同、设备供货单位资质及购买合同等。
验收所需资料
人防工程技术档案。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具体施工资料,如钢材出厂合格证、焊接试验报告、水泥出厂合格证、防水材料合格证、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地基验槽记录、止水带合格证、防护门等出厂合格证及安装分项质量验收记录。
其他相关手续
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发改委批文或备案登记证)。
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或规划设计条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
申请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的报告。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人防备案手续,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竣工图纸和工程竣工报告、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等。
建议:
严格按照上述流程和所需材料进行准备,确保手续齐全、真实有效。
在整个过程中,与各级人防办和其他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跟进审批进度。
注意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和安全控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